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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和办税服务质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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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54214002766957785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7-02
  • 发布日期 2025-07-02
  •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规字〔2025〕64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一、出台背景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税总财行发〔2022〕1号)、《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等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办税“一件事”。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度,通过简化申请材料、深化信息共享、强化数智赋能、优化缴税方式等举措,持续提升“一窗办理”服务质效,高效推动“一件事”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三、具体举措

    (一)填报环节更简。以往申请人办理新建房屋、存量房屋转移登记时,需要分别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税务附报资料等表格,存在填写内容重复等问题,新服务举措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办税所需信息整合为一张《不动产登记、交易和办税综合申请表》,有效精简申请材料,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捷度。

    (二)提交材料更少。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纳税过程中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不需要再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等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向税务部门推送申请人填写的家庭成员信息,税务部门通过共享信息进行事中核查,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

    (三)办事时间更短。深化不动产登记智能辅助审核,实现系统自动校验信息,智能审核辅助登簿,显著提升不动产登记质效,节省申请人办事时间。

    (四)支付渠道更多。原有“税费同缴”服务仅支持“云闪付”APP扫码、POS机刷卡,现增加微信扫码等支付渠道,进一步提升税费缴纳便利度。推广数电发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APP代开数电发票,也可通过税务窗口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服务优化,持续增强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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