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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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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692478782058082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日期 2025-12-0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制定背景

    当前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中,企业和群众反映存在审批流程繁琐、审批标准不统一、部门协同不足等难点堵点问题。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青岛市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破解审批难题,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城市更新项目高效落地,加快城市更新进程。

    二、决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2.《山东省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23〕3号)

    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21〕8号)

    三、出台目的

    针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对老旧小区改造、历史城区保护更新等城市更新类型,建立标准化审批流程和快速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打通审批手续办理路径,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

    四、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主要适用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城市危旧住房原拆原建、地下管线更新改造、老旧厂房盘活利用等五类重点城市更新项目。

    五、重要举措

    (一)建立审批服务机制。将城市更新项目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式服务范围,通过并联办理、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高效集成办理。强化部门协同,通过部门间函询、联审、协调会等方式研究项目审批难题,会商意见可作为审批依据。

    (二)分类制定审批流程。针对五类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分别从适用范围、项目策划、立项规划用地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关键内容和环节,制定差异化的审批流程,突破传统“一刀切”审批模式。

    (三)明确特殊场景审批举措。针对基础类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低风险的特点,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针对历史城区保护更新中消防标准与保护需求冲突的难题,推行消防设计方案专家论证;针对城市危旧住房就地原拆原建的特性,明确无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条件;针对地下管线更新改造体量大、更新为主的特点,推行规划许可豁免、施工许可分期办理等;针对老旧厂区、厂房的盘活利用需求,明确了临时利用老旧厂房改造后发展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的项目,可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有土地,无需办理土地手续。

    六、本级政策与上级的异同

    本方案是我市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既贯彻了上级政策精神,又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创新与细化。

    与上级政策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城市更新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推动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严守质量安全、历史文化保护等底线要求。

    本级政策的创新与细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结合青岛实际,细化了五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流程,项目分类更具体。

    二是提出“集成办理”“联审”等本地化服务机制,实施机制更完善。

    三是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办理路径,如历史城区消防分类论证、老旧小区改造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等,政策适用更明确。

    七、联系方式

    0532-66200000、6620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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