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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解读】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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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2%,排名全省第四,在全国168个城市中处于中游偏上水平,在北方83个供暖城市中处于上游水平。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呈现冬季高、夏季低的季节性变化特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环境安全态势保持平稳。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2023年度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大气环境

1.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为29、58、8、29、16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六项污染物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臭氧浓度超过二级标准0.06倍,与2022年相比,PM2.5、PM10、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浓度分别升高11.5%、18.4%、3.6%、9.7%、10.0%,二氧化硫浓度持平。空气质量优良率82.2%,全省排名第四。

受本地不利气象及外部输送等因素影响,全年共出现1天重污染天,为重度污染,出现在12月,与2022年相比,重污染天数增加1天。

各区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为73.4%~81.6%,由好到差依次为市南区、莱西市、城阳区、崂山区、市北区、胶州市、西海岸新区、李沧区、即墨区、平度市,各区市同比均下降。各区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符合二级标准,臭氧浓度除莱西市达标外,其余区市均超标,超标倍数在0.01~0.08倍之间。     

2.大气降水

全市降水pH年均值6.69,好于酸雨限值,全市连续多年无酸雨。

 

水环境

2023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20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13个,Ⅳ类7个。全市66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断流3个,达到或优于Ⅲ类33个,Ⅳ类24个,V类4个,劣V类2个。五沽河、现河等河流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海洋环境

2023年,青岛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海水水质优良(一类、二类)面积比例达到99.3%,海洋生态环境保持稳定。胶州湾东北部湾顶和丁字湾海域水质相对较差,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其次为活性磷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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