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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根据上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权责清单重新进行了梳理。现将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公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为185项。具体调整的事项如下:
调整行政处罚类1项
1、“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处罚”名称调整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处罚”,事项要素做相应调整。
调整原因和依据:依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权责清单调整更新。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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