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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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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23352094757406524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成文日期 2024-04-08
  • 发布日期 2024-04-08
  • 发文字号 青医保函〔2024〕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 一、政策背景:

    省医保局《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函》(鲁医保函〔2024〕23号)规定,现对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项目价格政策进行明确。

    二、政策名称:

    《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青医保函〔2024〕7号)

    三、政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函》(鲁医保函〔2024〕23号)

    四、出台目的:

    对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项目价格政策进行明确。

    五、重要举措:

     (一)明确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组织/体液/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项目价格

    1.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2050元/管·次。价格含冷冻当天起保存2个月的费用,不足2月按2月计费。冻存结束前只收取一次。第2管按50%收费,第3管起,每管按30%收费。

    2.组织/体液/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125元/管·月。冷冻后保存超过2月的,按每管每月(管·月)收取续存费用,不足1月按1月计费;每月最高收费不得超过250元。不得重复收取“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费用。

    (二)明确项目价格为最高收费标准

    项目价格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各医疗机构可以此价格为基础下浮执行。

    六、负责部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处,电话:0532-85770301。

    七、实施期限:自2024年4月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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