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汇总2021年度青岛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岛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坚持公正、透明、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立足完善机制,加强载体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实效性,有力有序做好2021年度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依法、有序公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资料等政府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367条(含制定和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043条,累计阅读量1200万余次,不断提升教育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打造协同联动力。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服务理念,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方式,更好的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2021年,市教育局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次,其中予以公开8件次,部分公开1件次,不予公开2件次,无法提供8件次,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次,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导致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紧责任,优化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效率。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安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同时,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规范公开行为,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结合教育局实际,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的招生、招考等热点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推进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特色建设,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坚持意识形态领域正确舆论导向,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完善门户网站管理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凡是拟公开发布的稿件均经过审查,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同时,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及时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做好整改工作。落实专人每天查阅对外工作邮箱,定期清理邮件,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青岛市教育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主动、及时、严谨、准确、全面”的工作标准进行,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增强部门社会公信力。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没有进行针对群众阅读习惯的适应化编辑,信息公开方式不够生动活泼。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按省、市有关要求,要围绕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进行深刻政策解读,我市政策解读资料内容较为简单,形式单调。三是个别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在教育局官方网站等载体上公开的教育信息,有时存在信息标点符号用错,专有名词表达不严谨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同步做好专栏、专题展示平台,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信息公开服务,实现信息精准推送。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针对我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各部门及时、准确做好公众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图解。对于事关民生的重要文件,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增加视频、动画、图解等解读产品数量,同时注重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重点对政策中的创新亮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等开展深入解读。四是完善信息审核纠错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责任倒查追究”等工作机制,保障教育系统所公开政务信息的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教育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坚持合法合规合理合情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市教育局共承办人大建议55件,含主办件37件,会办件18件;共承办政协提案96件,含主办件54件,会办件42件。办理结果均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了公开。市教育局获评2021 年度提案先进承办单位、2021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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