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1-29 来源 : 青岛市教育局
字体大小: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0年度青岛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20]5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编制并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涵盖政策法规、会议公开、通知公告、公文法规、人事任免、机构信息、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继续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全年通过不同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347条(含制定和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058条,平均阅读量达12200,不断提升教育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打造协同联动力。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审查、答复、备案存档等工作流程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权利。2020年,市教育局受理依申请公开24件次,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3件次,部分公开答复0件次,不予公开1件次,无法提供7件次,不予处理3件次,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2020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依据局机构人员变化,动态调整青岛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与规范性,公文制发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予以发布,做到发布栏目规范,便于公众查询。做好门户网站自查自检工作,定期核查链接,修复安全漏洞,同步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强化信息搜索及办理服务功能。增设教育民生直通车、网上信访等版块,拓宽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设政策专栏版块,依据社会热点、教育关注形成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招生工作、2020年全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等12个政策专栏,做到集中、统一、分门别类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做好网络建设与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研究制定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办法,参

  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教育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 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相结合,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相结合,与解决百姓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结合。2020年市教育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56件,人大建议提案61件,政协提案95件,主办99件,办理结果均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了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均为优秀等次,并获评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和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称号。

    (七)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坚持以信息公开推动教育服务质量提升,将各级各类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关心的招生、招考等热点民生问题相结合,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网站、微信号、微博等信息平台作用,加大信息推送和公开力度,最大限度满足市民需求。将信息公开融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推动学校用好家长会、主题班会、家长学校等家校沟通宣传阵地,公布扩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教育工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形式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实现教育宣传与教育服务的有机衔接、有效整合,提高教育工作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3

3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60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

132.1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坚持问题导向,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与关联性,做到政策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文件,要求鼓励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结合公众关注点、困惑点,梳理提炼条目,探索以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形式开展解读,并同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增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二是依据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局官网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栏目及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信息。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主动、表述准确、发布及时、查询方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greekloot.com)和“青岛市教育局”(edu.qingdao.gov.cn)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教育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2962,传真:0532-85912900,电子邮箱:qdsjyj@qingdao.gov.cn。

  

  

                            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