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528144605935882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省人大建议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8-26 |
于腾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青岛市紧急医学救治中心的建议”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经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青岛市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总体情况
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和实际需要,依托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先后建成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2家、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7家、区域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16家,在日常社会急救、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23年,我市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深入各基地进行广泛调研,研究出台了《青岛市市级(区域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评估标准》,进一步推动基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同质化。
二、建议措施办理情况
当前,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要求不断提高,我市现有救援基地和救援能力在装备保障、海陆空救援联动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逐渐显现,亟需加快建立完善与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支持牵头构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我市将依托青岛市市立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疗养等方面的综合实力,牵头构建更加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围绕“大批量伤员救治、传染病应急救治处置”等重点内容,挖掘其在历次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紧急救援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加强同各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打造符合青岛实际的海陆空三维立体医疗救援体系和网络,建设覆盖青岛市、辐射胶东半岛的医学救治中心。
(二)支持锻造高水平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我市将对现有市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的功能定位、人员构成、运行管理等进行调研分析,按照“专业化、年轻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目标,积极探索将目前单位自行组队调整为市级统一组队的可行性和具体路径,从相关医疗卫生单位遴选骨干组建结构合理、专业多元、能力齐备的市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同时开展针对性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另外,通过派员到市急救中心和市急救网络单位急诊科开展现场急救技能实训,提高青年医师的急诊急救水平,储备应急梯队后备力量,完善紧急医学救治中心梯队建设机制。
(三)支持建设紧急医学救治中心基地。综合考虑落实“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满足国防动员医疗卫生设施基础需求以及完善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布局等因素,我市原则同意依托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区的优质医疗资源和基础硬件设施,在该院区三期改扩建项目的基础上建立青岛市紧急医学救治中心基地,满足我市乃至胶东半岛地区在重特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需求,提升应对区域性多样化突发医疗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为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宋立村,电话:0532—8591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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