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公示
2025-01-26
按照青岛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青环督改办〔2019〕2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X2SD202109100180)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X2SD202109100180)涉及我局事项已完成整改任务。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X2SD202109100180)销号确认表.docx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5日;
公示电话:0532-83893234;0532-83890821;
受理时间:9:00-17:30(工作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