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青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5﹞F10106号)
2025-04-0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青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5﹞F1010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青岛康储实业有限公司

市北区福州北路90号2205户

鲁(2015)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25904号

邓鑫

市北区洛阳路4号8号楼3006户

鲁(2019)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16725号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