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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召开青岛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印发《青岛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青岛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各区市建立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组织领导架构。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出台《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青岛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事项清单》,搭建起政策支撑体系“四梁八柱”。三是开展试点创建。谋划实施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和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试点创建,推荐一批区市、园区和企业申报省级试点。四是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督查机制、考核机制、信息机制,确保省、市重点任务全面完成,营造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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