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我市1个案例入选全国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在法治山东建设评估中位列全省第一,基层法治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相关会议上交流推广。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体班次61期。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开展学法,6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法。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80余次,出席全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等,部署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实施办法,推进述法工作“四级”全覆盖。三是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专门安排。明确全年法治政府建设47项任务措施。召开府院联动、府检联动会议,制定府院联动重点任务清单,确定府检联动重点事项。完成对3个区(市)和5个部门的实地法治督察。四是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城市云脑整合510余个应用场景,汇聚37.8万项基础设施资源。建立“全市一个数字机关”标准规范体系,“网上办、掌上办”覆盖率达到100%。“政府法治一张网”开通用户2286个,经平台流转审查文件1.3万余件。
二、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一是推进政府职能机构优化协同高效。完成市、区(市)两级机构改革任务。大幅精简市与区(市)议事协调机构,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优化镇(街道)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推动各类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成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国家级试点任务,群众办事材料免填写率达到63%以上,一次申报通过率提升20%,相关做法入选国务院办公厅典型经验案例。全市第一批13个“一件事”全部落地。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建立市级负责同志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青岛中央法务区暨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揭牌,中央法务区“四区一平台”建设全面起势。在全国率先完成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助力6396家企业获得贷款1251.85亿元。“青法先生”服务团推动解决涉企重大疑难纠纷30多件,止损挽损10亿余元。为168家重点外贸企业提供“一对一”合规服务,为全市市场主体提供惠企法律服务7.1万余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提升政府立法质效。加强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5件,制定修改《青岛市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8件,废止政府规章7件,完成9件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二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引、公平竞争审查会同审查工作指引,审查市级行政决策事项209件。出台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合法性审查率100%。常态化邀请法律顾问、市民代表、专家学者等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法律事务咨询论证。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国首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地方标准实施,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优化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精简市与区(市)两级执法队伍,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出台行政执法质量提升76项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全市行政检查数量同比下降16.62%。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深化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整改隐患18.9万余项。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进柔性执法,全市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5442件,减免罚款1.96亿余元。推动加强重点执法领域企业合规经营指导,在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观察期”试点,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五、深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
一是深化调解和裁决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行动,推进基层“一站式”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化解矛盾7.3万余件。推进“12348热线+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诉调、仲调、访调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商事调解试点。我市获批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城市。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市复议机关收案7145件,同比增长68%,1个案例入选全国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行动,在20余家企业建立复议惠企联系点,相关经验入选全省民营经济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典型事例和全省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白皮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五年保持100%。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信访制度措施“立改废”,汇编配套制度机制23个,废止制度规定25件,印发工作指引、实务手册。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在企业设立45个监测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试点,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推进会在我市召开,1个案例入选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化推动政府会议公开,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进行公开和解读。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350余场,连续第16年举办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青岛市政务诚信平台,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群体保持100%建档,累计应用查询70余万次,失信政府机构连续四年无新增。
同时,对照上级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制度供给仍需加强,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
2025年,青岛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安排和督导检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化机构改革成果,规范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三是提升政府立法质效。加强生态环境、旅游等重点领域立法,拓展海洋经济、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四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加强“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标准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监督效能,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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