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二级医院评审办法(暂行)》《青岛市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2024年11月前,我委组织对黄岛区第五人民医院、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平度市第三人民医院3家医院进行了评审。
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数据监测、周期性和现场评审情况,经审核,拟延续平度市第三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次,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拟确定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黄岛区第五人民医院达到“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拟确定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5日-2月11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青岛市医院评审办公室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532-8279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