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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农业(水、发)局、畜牧局,城阳区、胶州市、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全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工作部署要求,我委梳理制定了青岛市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清单和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各区、市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11月22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1日。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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