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132) - 中共青岛市委

学习时间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132)

时间:2025-01-17

要加强党中央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行政区划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调整由党中央研究决策。要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组织研究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提升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确保行政区划设置和调整同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需要相适应。要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更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历史经验,稳慎对待行政区划更名,不随意更改老地名。要坚持行政区划保持总体稳定,做到非必要的不调、拿不准的不动、时机条件不成熟的不改。要完善行政区划调整标准体系,加强行政区划同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的协调衔接,依法加强行政区划管理。


——2022年6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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