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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5年1:500基础地形图更新 2025-06-12
高新区2025年1:500基础地形图更新 2025-06-1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高新区2025年1:500基础地形图更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28700020250200003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高新区2025年1:500基础地形图更新
3.首次公告日期: 2025-05-30 13:01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报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变更为“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4《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承诺书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若投标人中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分包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若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需提供分包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更正日期: 2025-06-12 15: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 地址: 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
联系方式: 0532-68686230
2.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科大建设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20号明珠新村1-3-201
联系方式: 13869826262
3.项目联系人: 毕见蓉 联系方式: 1386982626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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