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对外缔结条约概况
中国政府重视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积极参与区域性、全球性国际组织的活动,对外缔结或参加了大量政治、经贸、文化、卫生、司法协助等领域的双边、多边条约,为深化中国与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的全方位合作、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中国对外缔结的国家间、政府间和政府部门间的双边条约、协定及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共100余项。
多边条约方面,2020年中国核准了《世界旅游组织章程第三十八条修正案》和《亚洲及太平洋跨境无纸贸易便利化框架协定》。2020年11月15日,中国和东盟十国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二、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条约法律事务
中央人民政府严格依据“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处理涉及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的条约和法律事务,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有关领域参与国际合作、开展对外交往提供支持。
(一)双边协定方面
2020年,中央政府授权香港特区政府与缅甸签署投资协定,与俄罗斯签署移交被判刑人协定,与匈牙利修订民航协定,与泰国、巴基斯坦谈判投资协定,与摩尔多瓦、格鲁吉亚谈判民航协定,与沙特阿拉伯谈判刑事司法协助互助协定、移交被判刑人协定和移交逃犯协定;授权澳门特区政府与卡塔尔签署航班协定,与柬埔寨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二)多边条约方面
根据《基本法》规定,在征询特区政府意见后,中央政府办理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手续,以及《南印度洋渔业协定》《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非法行为议定书》和多项国际海事组织公约修正案适用于澳门手续,并就《武器贸易条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协定>补充议定书》《<世界旅游组织章程>第三十八条(修正案)》在香港、澳门特区具体实施征询了特区政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