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安委办专门围绕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召开会议,分析问题差距,交流分享经验,要求进一步推动各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根据安排,该市各级安委办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督促、调度、统计各行业推进落实情况。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底数,通过广泛动员部署、选树典型带动、强化调度指导、借力执法督促等,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25年5月底前,非煤矿山、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电力、油气管道保护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2025年11月底前,推动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并切实取得成效。
根据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其安全意愿作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要务,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融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抓好运行,做到“企业有制度、车间有公示、班组有培训、整改有台账、奖励有落实”,杜绝“只建立不运行”“只报告不整改”;定期开展“隐患报告之星”“安全之星”等评选活动,形成“报告光荣、整改有功”的安全文化。
另外,青岛市安委办要求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项列支用于隐患整改和奖励兑现,坚持“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重大隐患重奖”,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严禁“空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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