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主动公开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本年度发布制度文件30篇,同比增长66%;同步编制政策解读文件22篇,同比增长200%;工作信息发布66篇,同比增长22%。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发布《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1篇规范性文件,清理近三年的规范性文件,保留《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5篇规范性文件。
2.管理和服务公开
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实体大厅等多种渠道同步公开办事指南信息。发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行政许可等事项划转清单等。定期发布政务服务“好差评”处理结果。
3.执行和结果公开
完成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网上办事指南准确度排查整改,对依申请政务服务网办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
2020年市“两会”期间,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建议提案22件,主办件10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各5件),协办件12件。全部按期办结,实现了面复率、满意率、办结率三个100%。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每年1月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2条,施工许可信息1条,招标投标信息95条。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制定《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责,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合法合规性,严格执行签发流程,通过合法性审查、保密审查等层层审核,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准确。依申请公开办结后,归档纸质资料,及时在依申请公开系统中填报数据。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件,均按规定时限完成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解读与回应关切
1.政策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提炼、归纳,使用多种形式进行解读。通过数字化、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形式予以展现,主要在青岛政务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三个平台发布,同时向青岛政策通平台推送《流程再造推行“一业一证”》《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及税务UKey》两篇惠企政策解读。
2.回应关切
门户网站链接青岛政务网互动交流平台,2020年共办理网上留言766条,全部按时办结。微信公众号开设消息咨询功能,及时回答企业群众提问。
组织4次网络在线问政活动,以“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审批工作落实情况及政策解答,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体系问题解答,企业登记注册常见问题解答,道路、港航、质监、食药等常见问题解答等为主题进行网络在线问政,取得良好效果。
(四)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和领导分工,重新修订《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编制《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12月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政府办公厅、民革、民盟、致公党有关领导同志、特约人员及部分社会监督员参观青岛市民中心并进行座谈,针对意见建议进行整改,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五)平台建设
1.网站建设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行政审批局为减少现场办事人员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大力推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模式,提供网上申报、快递双向寄送服务,可全程网办事项474个,414项实现“智能办”。完善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功能,推出“青易办”掌上平台,企业设立登记线上申请量占新设立企业总量的98%。全面推行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各区(市)平台应用全覆盖,覆盖率与办件量全省领先。依托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广“远程投标、网上开标”,实现开评标全过程“线下不见面,线上面对面”,着力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在门户网站增加常用服务平台入口,提供高频事项办事直达链接,增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年报等。
2.新媒体建设
在青岛市行政审批微大厅微信公众号增加青易办、智能办、无感审批等功能,企业群众可使用手机,更方便、更快捷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青岛市行政审批微大厅和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两个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149条新闻信息,通过图文、GIF海报、长图等创意形式传递政务信息,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市行政审批局工作成果。
3.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2020年11月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搬迁至青岛市民中心,对青岛市政务公开专区重新进行设计规划,配备政务公开相关设施、设备,研发政务公开系统,摆放政府公报、办事指南等宣传材料,供市民自助查阅政府信息。
(六)组织管理
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等。下设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维护、更新、审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本年度编写并发布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2020年共组织两次政务公开培训,分别讲解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常见问题和网络问政实施注意事项等内容,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监督保障
在青岛政务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时,严格执行公开程序,定期检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和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等系统的信息发布情况,及时组织整改。
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处室年度考核,积极对照《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及时落实整改,顺利完成2020年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1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9 |
-67 |
11220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1 |
-36 |
4285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60.279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3 |
0 |
0 |
0 |
0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1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 |
1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11 |
3 |
0 |
0 |
0 |
0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范围仍需扩大
通过发布公开目录、审核文件和组织培训的方式,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指标》,重新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文件审修工作,预判文件是否需要主动公开;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
2.政务公开专区功能还需进一步优化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以青岛政务网为标杆,持续扩充政务公开系统功能。丰富政务公开阅览区功能,在提供资料阅览、饮水设备、手机充电设备的基础上,持续增设便民设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青岛市行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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